安全管控
安全管理概況
安全管理概況
保衛處是校區和衛校行政負責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對學校內部實施治安和消防管理。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二、按照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制定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學校批準組織實施并負責督促檢查。
三、負責學校內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宣傳教育師生,提高警惕,堅持預防為主、依靠群眾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制度,督促各部門加強內部安全防范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四、負責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嚴格各項防范措施,嚴格門衛制度,維護校園正常秩序確保校園安全。
五、負責治安保衛、消防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六、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宣傳貫徹《國家消防法》,負責學校消防工作,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建立消防責任制;監督、檢查、整改火災隱患;組織初期火災撲救工作;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消防滅火器材配備及督促檢修工作。
八、負責學校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搞好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九、負責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并管理交通標志、路障、減速設施和車輛進出管理,負責道路安全和事故處理。
十、負責入校新生的保險辦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內商業攤點的整治和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等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